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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营运车辆的营运损失如何赔偿?

来源:成节情感
第1种观点: 一、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1、营运车辆停运费赔偿标准是根据这辆车的停运损失来进行赔偿的,也就是受害人被损的车辆,如果是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是旅客运输的经营活动,在出现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期间造成的误工损失,需要责任方来赔偿。营运车辆的误工费等于务工的收入乘以误工的时间,误工的收入是根据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进行计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什么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1、受理报案,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第2种观点: 营运车辆停运费赔偿标准是,据这辆车的停运损失来进行赔偿的。也就是受害人被损的车辆,如果是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是旅客运输的经营活动,在出现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期间造成的误工损失,需要责任方来赔偿。营运车辆的误工费等于务工的收入乘以误工的时间,误工的收入是根据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进行计算。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应予支持,其中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交通事故中车辆的停运损失,按照通常的运营收入情况来确定赔偿数额。对于通常的运营收入情况,由车辆运营人承担举证责任。即车辆运营人要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停运的时间内可以获得的合理收入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司法解释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所以,营运性损失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一部分,交通事故的责任者或侵权赔偿责任人是车辆营运损失的直接责任者,如果责任者投保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其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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