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由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组成。其中基本指标所反映的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情况,共分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数据采集是采取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等方式。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分值构成为总分100分+20分,其中基本指标占100分,特色指标则占20分,特色指标是反映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特色、城市整体形象。
全国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其称号是反映中国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