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可以调取发生事故路段的监控视频,以便进行调查取证。交通事故发生时候,交警一般不在现场,需要通过监控,证人等方式来还原事故的发生过程,所以说交通事故交警是可以调监控的。
一、闯红灯多长时间内必须处理
1、车辆违法后,被交警抓现行的,交警会当场出具罚单。这样的罚单,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罚款,超过15天未交罚款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总额。
2、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综合情况划分责任后,对有违法行为的一方要进行处罚,这个处罚单也是必须在15日内交罚款的。
3、机动车在行驶中被道路上的监控拍下的违法行为,例如超速、闯红灯、压实线、占到转弯、逆行等等违法行为,在网上查到或者在交警队查到的。这个没有时间要求,什么时候去处理都可以,但也要在机动车年审前处理完毕,否则不予年审。
4、机动车停车时,停在了违停的路段,被交警贴条的。这个也可以暂时不处理,等到检车前一并处理。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二、在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十字路口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
1、没有信号灯,没有交警指挥,相向行驶,左转弯的A车与直行的B车发生事故,A车负全责。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时,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
2、没有信号灯,没有交警指挥,相向行驶,右转弯A车与左转弯B车发生事故,A车负全责。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
3、绿灯亮时,左转弯A车与直行B车发生事故,A车负全责。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
4、红灯亮时,右转弯A车与直行的B车发生事故,A车负全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
5、A车正在左转弯, B车超越时与之发生事故,A车负全责。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车。
6、A车在人行横道掉头, 与直行B车发生事故,A车负全责。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
7、交警正在指挥B车通行,A车与之发生事故,A车负全责。未按照交通指挥通行。
8、A车已经转向,但B车依然撞上其装载的超长物品,A车负全责。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
9、A车发现开错车道了,到路口借道,与B车发生事故,A车负全责。违反导向标志指示行驶。
10、绿灯亮时,A车发现前方B车开的很慢,于是在路口超车,结果发生事故,A车负全责。行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
11、要看各自行进的方向和是否有主次道路之分,车让行规定是左边车让右边车即左让右,次要道路车让主要道路车,按这个规定定主次责,应让行的负主责,被让的负次责,无红绿灯十字路口互碰不会定哪一方全责,但要以办案交警对交法的理解和现场调查情况来定,不排除定全责的可能。
12、任何道路路口的通过速度都不得超过60公里,无信号控制路口,应停车了望,让右车先行。
根据规定,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会到现场勘察,并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
2、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3、交警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4、交警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交管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交管科在受理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5、交警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6、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交警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交警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终结书》;
7、交警部门调解终结或当事各方不履行调解书协议的,当事人应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交警部门不再调解。
三、车被撞了人跑了没监控怎么解决
车被撞了人跑了没监控的解决方法如下: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受害人应该第一时间及时报案,对于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又没有监控的,应当尽可能详细提供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机关不能及时侦办结案的,当事人可以请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除简易程序外,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不得少于二人。交通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